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0-07-07 00:00 来源: 市国资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各重点监管企业:

  2009年,市国资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人口计生工作指示精神,在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发挥国企重要作用的同时,按照“巩固、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个中心任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继续实行目标管理。通过与各监管企业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力争国资系统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市先进水平。2009年,国资委机关及10家监管企业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计划生育信息上报准确率达到100%,企业所管辖流动人口中已婚妇女建档率达到95%以上;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之中,在企业的文明单位、“四好”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经营管理人员选聘等工作中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各监管企业要及时与所属企业或部门签订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不断深化宣传教育。一是认真抓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省市及有关人口计生工作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一法三规”宣传学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即将出台的《海口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三是充分利用机关企业内刊报纸电视台、网站、橱窗、“职工之家”、电子滚动显示屏等,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全系统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企业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完善企业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二是按市政府[1999]1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离(下)岗、内退育龄妇女的计生管理,及时办理计生管理合同书、移交书;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四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各项人口计生政策。

  四、主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除积极配合市、区、街道计生部门开展“集中服务”等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外,各企业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女职工健康检查,积极开展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工作,积极为伤残、疾病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等。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系统和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职能,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兼职干部具体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评办法,切实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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