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12-03 10:27 来源: 市国资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谋划国资国企及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企经营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末,国有企业运营总体已逐步恢复企稳,收入实现增长、成本有效控制、利润扭亏为盈。我市15户重点企业的资产总额为1784.16亿元,负债总额为1311.1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73.02亿元。2020年市属企业自营项目计划投资29.65亿元,实际完成24.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1%,同比增长37%;代建项目计划投资119.69亿元,实际完成119.6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1-10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54亿元,同比增长22.7%,营收增加主要来自房地产销售。其中,城投公司营业收入1029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0711万元,增长65.4%。此外,水务集团、城建集团、菜篮子公司因供水收入、代建费收入和菜肉销售收入分别增加2210万元、4567万元、4773万元,同比增长4.3%、19.3%、112.2%。

  15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全年已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99亿元,实现净利润3.29亿元,已交税费总额5.63亿元。主要是公交集团较上年同期增加4.66亿元政府补贴、海旅集团上年同期发生了1.05亿元的非经常性亏损,本期数相比大幅减亏。有12户企业实现盈利,其中,城投公司、水务集团实现利润总额分别比去年增加3546万元、4735万元,分别增长44.5%、42.7%。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组织生活逐步规范。扎实开展学习调研、专题党课、交流研讨等活动,共组织10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专题讲座,共学习重要文件46件、重要会议精神182次、重要讲话69篇、重要文章18篇,购买学习资料3300余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

  二是筑牢国企党建基础。制定实施《市国资系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5个方面34个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批准设立城建集团江东新区临时党委,策划开展“党建进项目”和“工建进项目”活动,使“支部建在工地上、党建融入项目里、党旗飘在队伍中”。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国资系统2020年入选省会计领军人才3人,面向全球招聘引进人才125人,纳入市委人才局人才信息库管理2973人。全年委机关举办培训班4期,参训累计800余人次。举办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对117名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全年共发展党员159名。

  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风险防控,完成监事会年度综合检查监督工作,提交检查报告20个,提出整改事项及建议193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干部受教育覆盖面达100%;重要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15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共谈话提醒275人次,其中委党委成员12人次、新任职干部198人次。

  五是争创先进模范,优秀事迹涌现。有覃显达等同志先进模范事迹在《我是共产党员》栏目播出,朱莹莹、卢黄铮等2名员工家庭获评“海南省最美家庭”称号,市公交集团龚银洲同志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冯推波同志被评为全国“最美公交司机”,“爱心出租车队”获得“感动海南”十大年度人物,市公交集团被局评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企业”,市水务集团荣获第十届海南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城投公司入榜海南省企业100强。

  (二)贯彻“六保”“六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统筹安排推进国企复工复产。采取抽查项目、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走访市属企业、对接央企以及重点项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了各企业代建及自营的建设项目100%复工复产。

  二是开展减租降费,扶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截止10月26日重点企业已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担保费、出租车承包费等6325.47万元,其中,金控公司减免担保和小贷利息140.83万元,国资公司等各企业减免租金3961.04万元,公交、能源集团减免出租车和旅游车承包金、管理费2223.59万元。

  三是全力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委作为项目业主的项目有两个,三江农场职工培训学校项目主体已完工,现正进行室内装修;海口会展工场改建项目也已完工,现正准备竣工验收。

  (三)加大重点改革推进力度,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完成外派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并启动外部董事选聘、任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法理结构,目前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初稿已制定完成。

  二是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创新,鼓励海旅集团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已招聘香港籍职业经理人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是制定了《海口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启动国资系统“十四五”编制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企业资本运作,市城建集团、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等发债逐步推进,其中市水务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拟于本月底上报深交所,计划争取年内获批。

  五是已处置“僵尸企业”19家、正在办理工商注销3家,预计年底能够全部完成22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四)深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加快企业创新转型

  一是推进市属国企重组整合,已制定《海口市市属国企重组整合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是稳妥推进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国有企业预算、财务、投资等方面的分类监督和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管理效率,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转型试点方案已制定完毕。

  三是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推进能源集团、海旅集团、环发公司、菜篮子集团等企业与民营企业及其他国有资本混改试点工作,2018年5月至今共完成9家合资公司设立工作(其中2020年完成4家)。

  四是盘活市能源集团半山花园房产、市环发公司闲置投资服务中心大楼等存量资产;推荐上报管廊公司和国资公司的管廊收费海口模式及换地权证兑付处置两个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五)积极推进企业招商引资,加大开放合作力度

  一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主动上门走访安能集团一局(海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余家央企及地方大型国企,截止2020年10月,我委对接的落地央企实际完成营收731.36亿元,缴纳税收5.46亿元,固定投资8.3亿元。预计全年能够实现营收880亿元,缴纳税收6.4亿元,固定投资13.5亿元。

  二是推动市属国企利用资源优势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拓展新业务,如市城建集团、市能源集团与大唐集团、中海油成立合资公司投资运营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项目;市水务集团与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海南智鹏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市管廊公司与中煤地质集团在应急救援业务上开展合作。

  三是对接央企办理落地注册,截止2020年10月我委对接6家央企在我市落户注册,注册资本金10.07亿元。同时根据落地协议约定,完成兖矿智慧物流和华能供应链公司贴息款兑现1095万元。

  (六)调整优化监管职能,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一是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委党委召开了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出台和修订制度178项,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是加快推进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编制出台《海口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取消、授权、下放一批监管事项。

  三是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编制《海口市国资委国资监管(投资)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为强化监督,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印发了《关于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是统筹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经协调市财政局同意将统发公司、菜篮子集团、海投公司移交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资国企担当

  一是应急管理平稳有序。2020年组织排查2135组次,发现隐患2890项,完成整改2872项,限期整改18项,整改率99.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邀请专家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举办各类消防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共370场次,参加人员23492人次,开展101场应急演练,参加人数2847人次;开展禁毒教育次数共1092次,参加活动2409万人次。

  二是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共走访下访80批次,接访下访群众共235人次,全年接收群众来访来信共134件,办结134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未发生群体性上访和非访事件。

  三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共选派65名帮扶责任人,62名乡村振兴队员驻村工作,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全年投入帮扶资金111585.4元,开展扶贫活动78场次,180户帮扶贫困户在现行标准下实现脱贫,目前正持续开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

  (八)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打造高效、节约型机关

  一是转变服务方式。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行食堂、机关办公电脑维修、安保、业务咨询等服务外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较好完成今年经费压减13%目标任务。

  二是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修订完善了《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15项机关内控配套制度,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资产规模偏小。市属国企总资产100亿以上的企业仅3家,7家企业总资产不足10亿,经营性资产总额约235亿元,仅占总资产13%左右;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2.65亿元,企业平均盈利仅1766万元,代建业务仍是部分企业主要业务和收入来源,整体盈利水平低;承担政府重大投资和融资任务的企业负债率高,企业信用评级较低,投融资能力差,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不强。

  (二)政策性亏损较大。市属国企中只有金控公司实现完全市场化经营,其它企业或多或少承担着政府交办的政策性业务,而目前仅公交业务建立了财政补偿机制,菜篮子集团的 “保供稳价”业务、粮油企业的战略储备粮业务和水务集团的水价缺口补贴等财政补偿机制尚不完善,企业因政策产生的亏损逐年加大,债务和经营风险较高。

  (三)国有资本布局不合理。市属国企除供水、公交和菜篮子等民生业务外,大部分企业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政府代建等传统行业,在环境治理、现代农业等新兴战略产业投资不足,海口辖区外市场开拓不够,未形成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市场竞争力不强。

  (四)国资监管体制不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健全,以派出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的监管机制还需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对董事会授权放权与监管结合不紧,企业自主经营权保障力度不够,企业活力未得到充分释放,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需进一步深化。

  (五)企业管理体系不科学。市属国企法人治理主体权责需进一步优化,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未完全建立,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不多,外部董事在董事会占比低,存在人才引进留用机制不活、薪酬水平偏低、薪酬分配方式激励性不足、人才结构不均衡、旅游业及现代服务业等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坚持从严治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健全以企业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制定实施《海口市国资系统加强党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配合市纪委监委同步推进重组整合后重点市属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设置,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二)持续优化国资布局,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

  完成市属国企重组整合工作,形成若干家大产业集团的国资国企新格局;研究制订重组后各市属国企发展战略及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高企业核心业务集中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推动专职外部董事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和企业代管的房产类、市政类、旅游基础设施类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为做大做优做强市属国企打下坚定基础。

  (三)全面系统谋划监管职能转变,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编制印发海口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科学确定企业的战略定位、业务结构,强化战略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有效落实;出台市属国企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市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出台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升企业投资决策和管理水平;制定《监事会监督检查整改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监事会考核实施细则;完成市国资系统信息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提升国资监管质效。

  (四)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国企活力

  推进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2021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科学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权责边界,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出台《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行班子任期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市属国企薪酬分配制改革指导意见,落实工资总额备案制和核准制管理;制定出台市属国企创新成果激励的措施,突出创新驱动,推进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五)创新引才留才机制,提升国企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校招、大型招聘会引入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着力解决市属国有企业人才供需不足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加强对企业人才培养,科学制定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计划,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着力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以市场化选聘企业市级管理人员为突破口,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努力构建一支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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