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公告(二)
2022-11-28 09:00 来源: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现将海口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口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经营,旅游文化拓展及运营管理)、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程管理)岗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1日上午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打印面试通知单

1.打印时间:2022年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8:00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见附件1)直接进入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址点击“打印准考证/通知单”,选中“面试通知单”,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a123456)”。逾期未打印面试通知单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指定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4774&falsecode=6

二、面试及成绩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了解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测试了解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无领导小组讨论占60%,既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结构化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无领导小组面试。

面试环节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总成绩及排名。在满足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条件下(面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各招聘各岗位分别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三、面试纪律

1.面试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按舞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候考室或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候考室前,面试考生按要求将通讯工具关机,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任何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思考所需纸张、笔均由考务组织方统一提供,面试者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面试总成绩按零分计算。

4.凡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应主动报告,未报告经查实的相关考生面试总成绩按零分计算,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全程将进行封闭式管理,候考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1日(周日)上午7:40—08:20期间进入面试现场候考室签到,08:20后未到达面试现场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证明文件需在2022年12月8日前提交(采用PDF格式,邮箱:411918077@qq.com)。

4.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现场安排离开面试考场到指定区域等候或离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5.考生请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道路交通等情况,避免找不到考试考场。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高风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海口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开考前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与政策变化适时调整)。

上述资料缺一者,不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第三代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参加考试。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个人问题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未满足隔离观察期要求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且未按要求完成隔离观察的考生;

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不为绿码;

6.具有涉疫区、风险区、本土疫情地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境外旅居史,但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考生。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如有国家、海南省、海口市卫健及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

1.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联络不畅造成无法联络到应聘者,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公告由市国资委保留最终解释权。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36609520

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附件:1.海口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附件2:疫情防控要求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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