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改制安置的咨询问题
2021-12-03 09:46 来源: 市国资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关于国企改制安置的咨询问题

 

    接到编号20210924842629咨询办件,我委下属市国资公司工作人员于9月24日晚8时30许在家电话联系市民了解情况,现根据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经查阅文件资料后答复如下:1992年8月按照琼股办字[1992]7号文批复,地方国营海口速溶咖啡厂整体改制为海口力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原国营海口速溶咖啡厂的法人资格已注销,职工成建制地转到股份公司工作,实质上股份公司已与企业职工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股份公司已接续了原咖啡厂职工的劳动关系。1999年6月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力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给海南威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国有股权属资本运作(股权易主),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根据2006年4月市人劳局《关于力神公司等企业改制后原职工安置问题的意见》(海人劳保﹝2006﹞53号)也认为力神公司不存在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解除劳动关系问题。至于市民在办件中咨询解决职工住房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已超出我委的职能范畴,请市民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感谢市民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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