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国资人〔2018〕137号
各省属重点监管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的监督评价,根据《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和《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具体开展述职和接受质询的企业董事会名单由省国资委确定并公布。
第三条 述职和质询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省国资委职能处室负责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总结报告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述职的主要内容为《董事会述职及评价内容表》中所述。
第六条 述职和接受质询在每年年底前进行,由省国资委领导主持。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述职,董事长因故不能述职的,可委托一名董事述职。董事会成员出席述职会,接受质询。
董事长(或董事)作完述职报告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质询人就董事会履职情况提出质询。
述职报告要在召开述职会前7个工作日内送达质询人,并在公司企务公开栏张贴。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质询人包括:省国资委领导,相关处室人员,相关股东代表,经省国资委领导批准需要参加质询的其他人员。本企业党政班子中的非董事会成员,企业工会书面推荐的1至2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质询人和参加会议人员填写《董事会述职及评价内容表》。
第九条 质询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质询人员提出质询,由董事会成员负责回答。
质询人听取回答后,就同一问题可以补充质询一次,但问题已经作出回答的,不得再次质询。
第十条 对提出的质询问题,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并经质询人同意后,可以书面答复。
需书面答复的,质询人应现场填写《质询书》,交企业董事会办公室。企业董事会办公室将《质询书》送委职能处室审签后,及时送交董事会并告知质询人。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自收到企业董事会办公室送交的《质询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解释并交企业董事会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送交质询人、委职能处室留案备查。
第十二条 质询人认为对董事会作出的书面答复或解释仍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者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解释的,质询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委职能处室反映。
第十三条 对质询人提出或者反映的问题,委职能处室应及时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 必要时省国资委可以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为质询的事项涉及保密内容不能回答的,应现场说明原因,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说明情况报委主管处室。委职能处室报经省国资委保密委员会认定确属保密事项的,书面通知董事会及质询人对涉密内容可不作答复。
质询人及参会人员对在质询中获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企业董事会办公室拒不受理或者拖延办理质询事项的,由委职能处室责令限期改正。
董事会不办理或不按期办理、不如实答复质询事项或作出解释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国资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并根据执行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1. 董事会述职及评价内容表
2. 质询书
附件1
董事会述职及评价内容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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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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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职 及 评 价 要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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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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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运作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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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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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依法治企、法治国企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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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运行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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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与经理层权责梳理划分清晰、运转协调情况;2.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发挥作用情况;3.董事会不直接干预经理层事务情况;4.董事长与总经理依法依规行权、团结协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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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沟通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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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向出资人披露信息,报告重大事项情况;2.同经理层、党委(总支、支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沟通情况;3.外部董事与经理层成员沟通,从经理层获得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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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运作有效性
董事会运作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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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引领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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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方针、重大投融资决策、重组改制、国有资本布局等符合国家战略、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情况;2.董事会检查、反思公司发展战略,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作出适应性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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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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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决议事项论证,风险揭示情况;2. 落实票决制,遵守决策程序,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情况;3.决策结果是否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是否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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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及合规管理(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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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完善情况;2.防范投融资、财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重大风险,是否出现国家和本省有关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定的资产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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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监督
经 理 层(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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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保证决议落实情况;2.加强监督约束,促使经理层正确行权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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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成效(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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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可持续,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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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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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审计,监事会、“两个责任”检查等列入整改的事项作为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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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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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质 询 书
质询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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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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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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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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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询 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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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询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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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询 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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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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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职能处室
审 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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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材料;
2.表格一式三份,委职能处室、企业董事会办公室各留存一份,一份送交质询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