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15家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2020-11-25 15:34 来源: 市国资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2020年度,各企业监事会除了对市属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外,根据市国资委的要求,对15家市属重点企业进行了2019年度综合监督检查1次、专项监督检查2次,共出具综合检查报告15份,专项监督检查报告25份。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

2019年度综合监督检查主要是对企业2019年度在内控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选人用人的规范性,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的综合检查。

对投资企业履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重点企业的对外股权投资的规范性、履行日常监管情况、股东决策、投资企业效益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新设子公司经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重点企业2017-2019年度新设子公司经营情况资产状况、项目建设情况、运营情况、财务现状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相关文件、财务报表、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2019年度综合监督检查和2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看,市属企业总体情况保持良好,绝大部分企业2019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较为规范,能完成市国资委的经营考核指标,企业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行基本到位,“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均能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履职总体评价较好。对投资企业履职方面,所检查的14家重点企业投资的全资2家)、控股3家或参股9家企业,12家股权投资由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准,2家由企业集团批准。8家企业履行股东职责较好,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方面得到有效管控5家履职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股东权利,未委派董、监、高和财务人员参与参股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委派人员履职不到位1家企业双方股东出现争议,目前由我方股东实际控制。企业新设子公司规范性管理方面,2017-2019年,11家重点企业共设立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9家,14家经市政府国资委核准设立5家集团公司批准成立,均符合规定。大多数子公司制订了内控制度和决策流程或直接应用集团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决策流程但存在制度不完善、不合理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各新设子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能实行集体决策。2017-2019年,4家子公司累计为盈利14家累计为亏损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新设企业大多属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另一方面,存在投资进度滞后业务开展困难业务停滞等问题,导致投资效益不佳。

四、存在问题

在上述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

1、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存在决策方面的风险。部分企业内审职能弱化,内部监督不到位。一些企业对下属公司尚未建立集团管控模式,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投资、资产管理和财务风险无法实施有效控制。

2、财务经营管理方面。部分企业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个别企业应收款项金额大,影响了资金周转及正常经营一些企业的预算管理仍需改善公益类企业政策性亏损,企业现金流严重不足偿债能力差,国有资本呈减值状态。部分企业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经营项目,经济效益低融资压力大。一些企业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不足,项目投资后评价机制缺失,存在项目合作、投资风险。个别企业股权管理不到位,未能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职责。

3、股权投资行为的规范性履行股东职责、企业经营管理及效益等方面。一些企业股权投资缺失项目可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内部决策文件对参股企业行股东职责不到位,投资企业管理失控效益不佳多数新设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业务已经停滞,治理结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生产运营过于依赖政府支持,市场化开拓运营能力不强,普遍效益不佳;一些企业在内控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企业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不够深入、细致,缺乏竞争性和应变性,实际运营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时的业态、经济指标、投资进度有较大的偏差

4、领导班子履职方面选人用人方面。个别企业存在领导班子缺少专业人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及执行方面有待加强,重点投资项目进展缓慢、执行效率不高,市场开拓能力明显不足,精细化管理不够全面等问题。部分企业人才的储备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需要,人才专业结构不均衡,出现人才流失现象。个别企业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存在未经必要的考察程序和未履行规定的党委决策前置程序情况。

5、审计、巡察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大部分已完成整改或正在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因特殊职能、政策影响、问题追溯的时间长、涉及的单位部门多等客观原因,整改进展缓慢。个别企业对在问题整改不积极。

、整改建议

针对年度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监事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1、针对内控管理方面建议市国资委及企业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规避企业决策风险健全内审机构设置和审计人员配备,完善内审制度、强化内审职能,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业务垂直管理等有关的制度,建立有效的集团管控模式

2、针对财务和经营管理方面,建议加强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代建项目资产移交、代建费的收取、项目建设资金及服务费的拨付采取催收、法律诉讼等措施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清理,降低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加强预算管理工作,防止预算和执行差异过大深入研究宏观政策,找准企业战略发展定位,多方开拓业务、谋划产业、挖掘利润、严控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收入和企业效益,应对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3、针对股权投资、子公司设立及管控方面,建议健全企业股权投资制度,做实、做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前可行性,严格遵守股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股权投资的合法性、稳健性和增值性我方股东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我方委派的董、监、高及财务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消除投资风险隐患在子公司建设期,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防范重大内部控制风险。新设公司要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降低对政府政策、业务支持的依赖对投资亏损严重、发展前景不佳的企业,可审慎考虑企业采取解散、重组、单方退股等解决方案,争取收回投资成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加强对历史遗留的对外合作项目的清理和合作项目经营情况审计建立项目后评价机制

4、在领导班子履职和在选人用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个人素质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司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和外部引才,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及岗位互相制衡机制。

5、关于发现问题整改,建议加大对审计及巡察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督促企业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落实到各责任部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日常监督抽查。

对于年度综合监督检查及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企业正根据监事会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对企业自身能立即整改问题,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对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各企业正加快落实;对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市国资委等协助方能解决的问题,各企业也提出了整改思路,正积极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解决问题各监事会将对企业落实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确保问题切实得到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