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收李金城同志我委交流学习的复函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选派技术管理人员开展挂职交流活动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贵公司李金城同志到我委跟班学习交流。交流时间时间为一年,即交流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交流期间,原则上与你单位工作暂时脱钩,其在你单位职级和工资待遇保持正常晋升和调整。
请通知李金城同志于5月前到我委人事科报到。
此复。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蔡夫晶;电话:6860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