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来《关于海房新村2号楼等四宗资产转让有关问题的请示》(公文卡号:20194353306)收悉。经市国资委[201933]次委务会、[201933]次党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按市财政局(海财资[2019]423号)文件精神落实。
此复。
附:市财政局关于启动资产转让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财资[2019]423号)。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华森,电话:68606023)
海口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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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关于海房新村2号楼等四宗资产转让有关问题的请示》(公文卡号:20194353306)收悉。经市国资委[201933]次委务会、[201933]次党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按市财政局(海财资[2019]423号)文件精神落实。 此复。 附:市财政局关于启动资产转让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财资[2019]423号)。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华森,电话:68606023) 海口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印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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