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来《关于恳请核增2019年职工工资总额基数的请示》(海医投〔2019〕96号)收悉。根据《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海国资产权〔2011〕49号)相关规定,经国资委201941次委务会和201943次党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增你司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基数为167.37万元。
二、请你司严格按(海国资产权〔2011〕49号)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沈培福,电话:68606025)海口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市国资委关于核增2019年度海口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