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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035667-5/2016-05725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16-12-07
名  称: 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文日期: 2016-12-07
文  号: 海国资组〔2016〕83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编委办:
    根据贵办海编办〔2016〕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新“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编制基本情况
    根据海府办〔2015〕344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处、统计评价考核处(企业监事会工作处)、产权和分配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5名;核定委(党委)领导职数7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科级非领导6名。
    管理下属事业单位1个(海口市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
    目前,我委在岗公务员31名,工勤人员6名,其中:委领导6名(不含市领导兼任的党委书记),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2名,科级领导13名,科级非领导4名(空缺2名)。公务员超编1名(为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计划分配到我委工作的军转干部),工勤人员超编1名。
    管理的下属海口市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在岗人员2名(空缺4名),已配备副主任2名。
    二、新“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海府办〔2015〕344号机构编制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坚持严格审批,强化监督检查、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进入均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府办〔2015〕344号)要求办理的,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机关31名公务员全部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并经过编委办办理核编手续。设置中做到名称和挂牌规范,没有自行变更机构或内设机构名称;无自行设立机构,无违反编制纪律现象。
    三、新“三定”后本部门职能转变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后,我委担负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严格按照海府办〔2015〕34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并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职责下放和职能运行情况
    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后,根据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规定,我委仅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文件规定检查了职能情况,没有取消或增加的权项,也没有取消和下放、交叉和分散的职责。
    在职能运行过程中,我委加强党委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的职能,完善企业党组织机构设置,配备专职人员,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我委能较好地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由于负责企业改革的职责挂靠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处还承担着政策法规和企业投资战略规划职责,没有专门处室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导致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力度不够;此外,监事会工作也没有专门的负责处室,导致监事会监督职能弱化。
    五、主要成效
    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没有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编制纪律的现象。
    (一)依法规范管理机构编制。我委依法规范管理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编制事项,无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次人员职位调整,均报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岗的情况下,才办理人员岗位配备手续。
    六、建议
    (一)综合职能运行情况,合理划分现有事权与原来所规定的职能,增设1至2个业务处室。
    (二)建议设置独立的监事会办公室,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建议将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因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改制后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履行着行政职能,核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管理着100多名的企业离休干部,我委认为列入参公单位管理,有利于履行职责。
    七、其他存在问题。
    (一)机关人员进出不畅,难以良性循环。由于我委目前超编,机关补充人员渠道单一,仅通过政策性安置军转干部的方式,而履行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特别是专业人员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现有一些优秀人员也没有上升的空间,造成人员进出渠道不畅通,不利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机关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在现有22名科级以下公务


员中,平均年龄47..50岁,其中没有35岁以下人员;36-40岁3名,占13.64%;40-50岁
12名,占54.55%;51
岁以上7名,占31.82%。不难看出,机关干部的平均年龄偏大,缺乏合理梯度。
    特此报告。
    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蔡夫晶,联系电话:68606031)海口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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