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已经印发《薪酬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国资委201944次委务会和201946次党委会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年薪从2019年1月 1日至《薪酬改革方案》印发之日期间参照《薪酬改革方案》执行。
二、《薪酬改革方案》印发之日,同时将我委印发的《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海国资产权〔2011〕73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沈培福,电话:68606025)海口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
市国资委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